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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3/12/02 访问次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发展党员工作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书面申请。

  2、经团组织推优和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大会)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

  3、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认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4、党支部委员会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前,要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5、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6、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要进行必要的、严格的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后,报院党委(党总支)预审。

  7、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8、确定本党支部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9、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10、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1、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做进一步考察。

  12、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3、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二、《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

  1、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

  2、直属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3、自传(包括成长过程和思想演变)。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提出入党书面申请。

  2、 28岁以下入党申请人一般应经团组织推优。推优步骤: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与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具体操作按照《南京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执行。

  3、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大会)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申请人具备以上1、2两条的要求即可,无时间限制)

  4、入党积极分子自党支部确定之日,即进入考察期,考察期至少一年。

  5、基层党委审查后,及时向党支部下发《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指定本党支部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认真负责地填写考察意见。

  四、填写《入党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注意事项

  1、《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培养联系人填写,封面填表日期为党支部衡量和审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2、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负责向党组织作出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的报告。

  3、《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曾参加过何种党派团体、学术团体,担任何职务”栏中,党派团体包括共青团。

  4、党支部每半年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意见填入《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党支部或党小组对培养对象的考察意见栏内。

  五、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意事项

  1、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应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近一年,党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2、党支部派1-2名正式党员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3、参加座谈会和个别征求意见一般8人左右,不够8人的,党支部应加以说明。

  4、群众座谈会的原始记录、个别征求意见的记录,组织者和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六、确定发展对象注意事项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须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政治审查。

  3、确定发展对象后,须在《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意见(包括具体发展时间)栏内,填写党支部确定其为发展对象的意见:该同志表现情况;具体发展时间;党支部书记签字,落款时间为党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

  七、政治审查的时间、内容、方法

  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的必经程序,由本党支部2名正式党员担任。

  审查时间是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填写《入党志愿书》前。

  审查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八、政审材料的要素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包括以下要素:

  (1)个人简历;(2)调查结果;(3)结论意见;(4)审查人签字。

  九、院党委(党总支)预审的材料和内容

  预审材料包括:(1)入党申请书;(2)自传;(3)《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4)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5)政审材料;(6)思想汇报材料。

  预审内容:(1)申请人是否基本具备党员的条件;(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培养考察时间是否一年;(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政审材料是否完备;(4)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是否齐全。经过审查合格的可发《入党志愿书》填写。

  十、党组织下发《入党志愿书》注意事项

  1、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前提是,发展对象已经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必须请示并经院党委(党总支)同意。这是保证党员质量的必要措施。

  2、填写《入党志愿书》已经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就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接收党员程序的各项规定办理。

  3、党支部应指定入党介绍人向申请人解释《入党志愿书》的各项内容、填写要求。

  4、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十一、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程序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中本人填写的部分内容,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学习党章的体会、本人履历和家庭的基本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要向党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政治审查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以及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5、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党支部应及时将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党支部书记签名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6、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之日,为该同志的预备期开始日,也是该同志的入党时间。

  十二、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注意事项

  1、要保证出席人数,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党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党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席。

  十三、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有效票计算

  党支部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不是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之内。

  十四、填写“党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优缺点,党支部全体党员对入党申请人的看法和意见。

  2、党支部党员数和应到会的正式党员数。

  3、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

  4、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票情况)。

  5、党支部书记签名,支部表决日期。

  十五、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

  党委在发展党员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单独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同时提出具体要求和希望。这一方面是为了使党委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准确,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另一方面,通过谈话,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申请人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

  十六、如何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程序如下:

  1、宣布仪式开始,奏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4、宣誓---新党员宣誓时,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誓词由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宣誓人跟读,声音要洪亮、激昂。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5、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组织负责人讲话。

  6、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7、党员代表或积极分子代表讲话。

  8、奏唱《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入党宣誓仪式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教育的一种好形式,党组织可以适当地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十七、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党支部指定介绍人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2、介绍人应经常同预备党员谈心,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同时按季度认真负责地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情况。

  3、预备党员自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接受其入党日满一年,为预备期满,应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报告内容主要是对照党章检查本人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着重是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及克服缺点的情况。

  4、党支部有责任提醒、督促预备党员按时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5、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讨论自己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如本人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则应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6、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提出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员表决,并作出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院党委(党总支)审批。

  十八、填写“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决议”注意事项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

  2、党员应到会数、实到会人数和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

  3、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票情况),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4、党支部书记签名和表决日期。

  5、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一般不会与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接受其为预备党员的日期吻合,必须写明“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即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之日一年后的时间)。

  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之日,为其党龄计算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