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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6/10/31 访问次数:

一、工作宗旨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核心,切实提高学生素质,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充分就业”的工作理念,规范学院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程序,提高学院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质量,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健全学院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网络化体系。

 

二、机构设置

主   任:朱世桂

副主任:冯绪猛

成   员:尹雪英  付坚强  李  燕  杨灿君   杨旺生  肖  阳  郑华伟 

         姚兆余  黄  颖  路  璐   谭  放

秘    书:宋林霞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学生工作的一项重点,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针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思想政治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座谈以及谈心活动等。

2、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根据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的实际,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参与分党校各层次党建班的教学,对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推荐与考核,党员发展后的继续教育工作。

3、学生评优评奖工作

根据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程序,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参与学生评优评奖标准的拟定、名额的分配以及评优评奖结果的终审。

4、学生的纪律处分工作

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并决定给予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5、学生创新与创业工作

创新与创业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锻炼学生能力、塑造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的重要媒介,为不断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大学生就业创业课程、科技创新及创业计划大赛、专业实践活动等进行指导和建议,同时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邀请创新创业典型来校交流,重点培养学生良好的自主创业意识、创新素质、能力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