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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2015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1 访问次数:

为了不断培养党的后备军,吸收优秀学生入党,壮大组织队伍,现开展相关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积极分子推荐条件
(实到人数至少达到班级人数的90%。)
1、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个月,通过党建初级班培训并考核通过。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文化课成绩良好。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考核合格。
4、本学年旷课、旷操和宿舍个人通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
5、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6、上一学年综合测评A等及以上(一年级不受此限制)。
7、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8、赞成票数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不含一半)。
9、本次推荐人数不超过班级尚未推为积极分子人数的50%。
二、支部“推优”推荐条件
(实到团员至少达到应到团员91%。)
1、年满十八周岁,达到党员的政治思想标准,现实表现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通过中级党建班培训并考核通过,被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不少于十个月。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文化课成绩良好。本科生综测学习均为班级前1/2.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考核合格。
4、本学年旷课、旷操和宿舍个人卫生通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
5、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6、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7、团支部推优赞成票达实到团员人数的2/3。
8、本科每班级推荐1-2人,研究生由支部组织每专业推荐1-2人。
三、工作要求
请于11月15日晚10:00前将《人文学院积极分子推选大会记录表》和《人文学院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交至郭振东15359367266处,将《人文学院积极分子发展预审表》和《人文学院支部推优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583477429 @qq.com,纸质材料和选票请于11月16日前送至学工办或投至曹璇信箱。逾期不候。

 以上条例解释归人文学院党委所有,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