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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福律师奖学金捐赠暨颁奖典礼在我院举行

发布时间:2017/12/18 访问次数:

  2017年12月15日,我院举行了刘万福律师奖学金捐赠和颁奖仪式。杨旺生院长、刘万福律师、冯绪猛书记出席了本次典礼。
       杨旺生院长首先感谢了刘万福律师长期以来对我院学生的关心和支持并对法律系的同学们寄予殷切的期望,希望同学们能够为成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而努力,不断强化身上的责任意识。
       刘万福律师表示自己作为一个专业律师希望将自己半生的成果更好地回报社会,并表达了愿意为法学教育,为法学学子的成长贡献力量的愿望。刘律师说明了自己对奖学金获得者的要求:1、良好的品质,2、优异的成绩,3、对奖学金有深刻的认识。“有潜力、有责任”是刘律师对南农法律学子的印象和期望。
  杨旺生院长向刘万福律师颁发了兼职教授的聘书。 随后,刘万福律师宣布2017年“刘万福奖学金”获奖名单并表示祝贺,周梦蝶等12位法律系学生获奖。获奖学生代表吴露露同学在发言中感谢刘律师设立奖学金以激励同学们的法律学习,并阐述了自己对于奖学金的理解。她说道,“拿下荣誉是过去,守住荣誉是未来”,同时向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法律的方法。
       典礼结束后,刘万福律师作了精彩的讲座,题目为:“律师办案漫谈——从三起刑民案说起”。第一宗案件为激情杀人,综合各种情形,杀人者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被抓后主动交代,此外被害人过错十分严重,犯罪人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理。第二宗为强奸杀人案,尽管自首但对于自首的事实仍存有很多疑点,并且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刘律师的观点是主张对此犯罪凶手判处死刑。第三宗为一起民间借贷的案件,由于当事人自身的其他问题并没有维护好自身的权益,造成损失,令人惋惜。刘律师借由三宗案件启发告诫我们法律学生:我们法律人的努力方向是去改变社会,而非适应社会。并鼓励我们树立立德、立功、立言的价值观。随后,法律系主任周樨平老师进行总结,并提议同学们与刘万福律师进行交流。在交流中有同学向刘律师请教关于辛普森杀妻案中律师对于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正义价值的权衡。刘律师赞赏了同学的思考深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对于辛普森案中的证据瑕疵,被告不受法律制裁符合法律规定。最后,刘万福律师告诫大家社会是险恶的,法律人势必直面邪恶,充分接触邪恶,做到扶正祛邪。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讲座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