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学院要闻  >>  正文

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同君教授来我院交流

发布时间:2018/07/02 访问次数:

         6月28日上午,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同君教授应邀来到我院,与我院教师交流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经验与技巧。讲座由法律系主任周樨平主持,法律系与旅游系的部分教师参与了交流。

    刘同君教授现任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江苏镇江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镇江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3项(重点1项),也曾担任多项社科基金的评审委员,在社科基金的申报及评审条件的掌握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刘教授以2018年涉农项目为例,作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分析与思考”的报告,报告从国家社科基金的立项情况入手,分析了涉农选题在中标选题中的比例,涉农立项的重点领域、选题特色、立项导向,指出分析指南选题的重要性和跨学科涉农选题的意义。接着刘教授以自己2018年申报的课题为例,详细地为老师们介绍了课题申请书各部分的目的和意义、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其间回答了老师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宾主进行了愉快的交流。刘教授的讲授深入细致、信息量大,详尽解析了申报书撰写过程中的各个难点和重点问题,参与本次交流的老师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