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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经济法、农业法的理念和价值、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法责任体系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了解涉及“三农”问题的相关政策,把握农村土地、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知识产权、农村社会保障、农村资源环境保护等农村经济法制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和最新进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既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担任公职,又能在仲裁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B研究方向:市场规制法、农村经济法制、食品安全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C主要专业课程:民商法总论、经济法总论、部门经济法、循环经济法、农业法、房地产法、食品安全法、国际贸易法、民事诉讼法专题。
D就业情况:就业率97%以上,主要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