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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5     访问次数:


 

人文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发[2022]166)、《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1]144)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见附件1234

二、日程安排

1.1014日前:各班级基于本班级2022-2023学年困难生名单、各类助学金分配名额,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助学金初评,并填写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发送年级班长微信群,纸质稿由班主任签字后送逸夫楼6049;学生个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

2.1019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3.11月初: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三、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学院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学生各类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各类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5445(人文学院学工办)。

 

附件:

1、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2、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

3、南京农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管理办法

4、南京农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

5、南京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资助情况汇总表

 

 

人文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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