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大二至大四本科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1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6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特别突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学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三、日程安排
1. 10月7日前: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名额分配情况推荐合适人选,并填写相关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年级班长微信群,纸质稿由班主任签字后送逸夫楼6049。
拟推荐学生个人填写申请审批表、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附件3-5)
2. 10月14日前:学院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学生工作处;
3. 10月26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公示;确认公示名单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班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2. 提醒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3. 学院组织拟获奖学生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要求字迹工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反映方式:025-84395445(人文学院学工办)。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评选文件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