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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5     访问次数:

 

 

 

 

人文学院大二至大四本科生: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21]146)、《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学发[2021]147)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行政班级、学生会、学生社团。

二、名额分配

1. 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的比例为7%,二等奖学金为13%。(上一学年获评省先进班级的班级一等奖学金的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为20%。)

三好学生单项奖学金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2. 先进班集体学院评选3个(大二、大三年级)。

3. 先进宿舍按宿舍总数2%推荐,由学院根据日常宿舍表现和比赛等进行推荐。

4. 优秀学生干部:学院一共评选30名优秀学生干部。其中大二、大三各班级分别推荐1名,共推荐14名;学院党建班、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共推荐16名。

5. 优秀社团5个,由校团委负责推荐。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2

四、日程安排

1.1012日前: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人选推荐,并填写汇总表(附件),电子稿发送年级班长微信群,纸质稿由班主任签字后送逸夫楼6049;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2.1019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3.11月初: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学院对各类奖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奖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 各类奖学金评选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5445(人文学院学工办)。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2、南京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3、南京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获奖名单汇总表

 

人文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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