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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访问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发[2021]148 号)、《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

[2021]144 号)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详见班级通知。

(二)学校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 10%评定,资助额度为 2000 元/年·生,其余 90%的学生享受学校二等助学金,资助额度为 400 元/年/生。

(三)瑞华启梦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

三、日程安排

1. 10月21日前:学生填写,班级汇总申请表(附件5),(纸质表班主任签字交至逸夫楼6049林老师处,并将电子表发送至lysh@njau.edu.cn),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

2.10 月 28 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3.11 月初: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请各学院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 要求学生各类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各类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5445(林老师)。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2、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

3、南京农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管理办法

4、南京农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

5、南京农业大学 2021—2022 学年资助情况汇总表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