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4年级本科生: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学校育人成效,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今年继续在全院学生中进行综合测评,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二、评选办法
按照《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日程安排
(一)综合测评上机打分
见年级群后续通知。
(二)综合测评加分审核
(1)9月27日前个人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请加分必须由本人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所有加分材料落款时间为2020.9-2021.8),所有复印件用彩色荧光笔圈出名字位置,等级,并注明申请加分分数。
(2)9月27日16点前,各班负责人收齐《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按学号整理)、《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汇总表》(见附件3)送至逸夫楼6049,按照年级分类有序排放,并填写,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3)各班级在9月2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并提交附件2(合并在一个excel中)、附件3电子表至南农邮箱lysh@njau.edu.cn;
(4)10月5日前学院审核数据公示提交;
四、注意事项
1.转专业的学生全部在原班级进行网上综合测评,转入工学院的不需回本部测评;
2.参加2020-2021学年学习半年以上学生(含当兵等原因近期刚办理休学的)参加综合测评;休学后(未参加2020-2021学年半年以上时间学习)刚复学的学生不参加此次综合测评;
3.具体评分操作可参考学生手册《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或附件5。
如有疑问,联系学工办林延胜老师,电话025-84395445。
附件1: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2019-2020学年综合测评附加分管理办法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申请表
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汇总表
附件4: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附件5:综测评分操作说明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