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发[2020]103号)、《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发[2019]357号)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具体名额见附件1,班主任会议发布。
(二)学校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资助额度为2000元/年/生,其余90%的学生享受学校二等助学金,资助额度为400元/年/生。
(三)吴毅文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2、3、4。
三、日程安排
1.10月20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
2.10月20日前: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并将汇总表(附件3)以“年级+班级名+资助情况名单汇总表”命名(如:18表演181资助情况名单汇总表)发送至lysh@njau.edu.cn;
3.11月初: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请各学院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各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可延至10月28日前提交学校。
4.要求学生各类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5.各类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5445,lysh@njau.edu.cn(林延胜老师处)。
附件:1、班主任会议发布。
2、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doc
3、
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doc
4、
附件4:南京农业大学吴毅文助学金评选条件.doc
5、
附件5:南京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资助情况汇总表.xls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