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深入推进学生工作“四大工程”,努力实现“三全”育人的大思政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优秀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主体意识,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南京农业大学“钟山学子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凝聚青春力量闪耀青春光彩
二、活动宗旨
通过选树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学生身边先进榜样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凝聚和弘扬时代正能量,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促进一流人才的培养。
三、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四、评选类别
“钟山学子之星”评选活动选树道德之星、自强之星、勤学之星、科研之星、服务之星、实践之星、创业之星、文体之星等以及其他符合时代特色和青年特点,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并在师生中具有良好反响的青年学生典型。上一学年综合测评等级为A。
五、评选条件
“钟山学子之星”参评对象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表现,在青年学生中具有时代性和典型性。
道德之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道德风尚,传递校园正能量,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自强之星:勇于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压力、挫折,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用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的精神在逆境中取得突出成绩。
勤学之星: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一年级除外)名列班级前三名,获得国家奖学金;在专业学习中具有较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帮助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方面有显著表现。
科研之星: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正刊、SCI、EI、ISTP、SSCI等全文收录;获得国家专利;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并作主题发言;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成绩显著,在全国或省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决赛中荣获个人前3名,或一、二等奖(或金、银奖)奖励(参加集体项目,由主要负责人申报)。
服务之星: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实践之星:大力倡导“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组织并参与爱心公益、支农支教、困难帮扶等各类校内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先进个人。
创业之星:在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其他形式的创业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校期间有创业热情,创业事迹突出。
文体之星:在组织和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文体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六、评选办法和步骤
(一)活动报名及展示阶段(4月8日—4月20日)
1. 活动报名:评选活动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接受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
(1)个人自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报名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及汇总表(附件三),并提供个人生活照、代表先进事迹的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宣传材料(如证书扫描件、校内外媒体报道等)。
(2)组织推荐:各学院可择优申报3名典型作为组织推荐人选,填写报名表(附件二)及汇总表(附件三),提供个人生活照、代表先进事迹的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宣传材料(如证书扫描件、校内外媒体报道等)。
报名需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至校团委宣传部,于4月20日前上报。
(二)确定候选对象及网络展示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评委会结合报名材料审核后确定“钟山学子之星”候选对象,通过网站、微信、微博、PU平台进行展示,并根据评选类别对参评人进行网络投票。
(三)结果评定及表彰阶段(5月)
根据网络投票、评委会评定情况,评选20人进入现场答辩环节。根据现场评议最终评定首届南京农业大学“钟山学子之星”及提名奖,通过一定形式揭晓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奖励。
六、相关要求
1.评选活动是通过选树典型引导青年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组建工作力量,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评选活动应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程序规范,严格时间节点,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人:王誉茜
电话: 025-84395445
邮箱: wangyuxi@njau.edu.cn
地址:逸夫楼6047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团委
2018年4月11日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首届“钟山学子之星”申报表(自荐).docx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首届“钟山学子之星”申报表(学院).docx
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首届“钟山学子之星”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