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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各类助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     访问次数:


文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条例》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为国助一等4000/年,国助二等3000/年,国助三等2000/年。具体名额见班级通知。

(二)学校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资助额度为2000元/年·生,其余90%的学生享受学校二等助学金,资助额度为400元/年·生。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1、2、3。

三、日程安排

1. 10月16日前:班级评定后,学生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负责人于12点前提交纸质汇总表至逸夫楼6049王誉茜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wangyuxi@njau.edu.cn,邮件及文件名称为“年级+班级+助学金汇总表”,例如“2016+社会161+助学金汇总表”;

3. 10月19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3. 10月25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四、注意事项

要求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联系人:王誉茜 84395445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各类助学金评选条件.docx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