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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访问次数:

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发[2022]166)、《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1]144)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二)学校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资助额度为2000元/年·生。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2、3

三、日程安排

1.10月18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班长提交附件4发送至linmingxin@njau.edu.cn,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后,交至6049;

2.10月30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3.11月初: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请各班级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班级+资助情况汇总表”命名于1018日前发送至linmingxin@njau.edu.cn

4.要求学生各类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5.各类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544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