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21]146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学发[2021]147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行政班级、学生会、学生社团。
二、名额分配
1. 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的比例为7%,二等奖学金为13%,单项奖学金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2. 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10%推荐。
3. 先进宿舍按宿舍总数2%推荐。
4. 优秀学生干部:(1)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3%推荐;(2)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按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成员的2.5%进行推荐;(3)按每栋宿舍楼推荐一人的比例,从大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中推选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推荐。(团委和学生处推荐人员均不占各学院名额)
5. 优秀社团5个,由校团委负责推荐。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2。
四、日程安排
1.11月17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2.11月17日前:班长提交附件3发送至linmingxin@njau.edu.cn,命名为“班级+三好学生等获奖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后,交至6049。
3.11月18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4.11月底: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各学院对各类奖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奖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科学(国家生物理科基地班)、金善宝实验班(经济管理类、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和江苏省“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不累加计算)。
5. 各类奖学金评选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5445(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2、南京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3、南京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获奖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