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综合测评不超过1个B等,未受过任何处分。
2、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3、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应具有一定的科研实践经历和科研潜力,并需两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意见。
4、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5、申请“2+3模式”辅导员同学要求政治面貌为党员,同时具备学生干部经历。支教团的具体条件参照学校。
二、综合排名方案
学院按照提交《申请表》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由两个部分组成,包括学习成绩(GPA折算分)、综合素质得分和面试得分。
综合成绩= GPA折算分(70%)+综合素质得分(20%)+面试(10%)
具体计算方法:
1、学习成绩(GPA折算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GPA折算分=本人GPA绩点分×70/本年级本专业GPA绩点最高分
2、综合素质评价指对学生在读期间综合能力的评价,包括综合测评、参加科研训练、发表学术论文、所获各级奖项和表彰的评价,计分按照如下项目进行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超过20分仍然按20分计。具体如下:
A、综合测评及英语类(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5分)
(1)综合测评:一学年中班级前10%,计2分;前11-20%,计1分;
(2)英语CET-6级通过计1分;
B、学术科研类(10分:以下各项累计不超过10分)
(3)主持SRT,国家级项目5分/项,省级项目计4分/项,校级项目计3分/项;参加SRT,省级及以上项目计2分/项,校级项目计0.5分/项;(如果同时参加不同级别的项目,按照最高级别项目计分)
(4)在核心期刊(南农大学术榜期刊目录)发表与本专业相关论文,独立作者5分/篇,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篇,第三作者1分/篇;非核心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发表论文独立作者3分/篇,第一作者2分/篇,第二作者1分/篇,第三作者0.5分/篇;(论文发表时间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8月,即必须在此时间以前发表的论文才纳入到奖励范围,不包括用稿通知);
(5)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获奖(含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及英语、数学、计算机等方面的竞赛),国家级计5分/项;省市级计3分/项;校级计2分/项;
C、其他各级各类奖项及表彰(5分:以下各项累计不超过5分)
(6)获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计3分/次;
(7)获得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及金善宝奖学金计2分/次;
(8)获校级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员标兵、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社团干部(或明星工程)计2分/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计1.5分/次;担任学校或学院学生会、校社联、院分党校、院团委部长以上干部(任期需满一届)且获得过院级以上表彰的,计1分/次;
(9)在各类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校级以上计2分/次,校级计1分/次;
(10)参加社会活动获得市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计2分/次。
其他:
A.上述没有列出的奖项,由同学提出申请加分建议,经学院推荐免试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加分与否和具体分值。
B.在同一年度,同一类型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分数不累加,以最高记分为准。
C、解释权归学院推荐免试领导小组。
3、面试得分:有各专业面试小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满分10分)。
三、时间安排
符合推荐条件又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包括申请“2+3模式”辅导员的同学)请认真填写《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学习成绩单、英语登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等)请于9月15日下午17点前交至教务办尤兰芳处(逸夫楼6039),进行现场审核和确认,过期不候。
附件一: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二:南京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生政治思想情况表.doc
附件三:南京农业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生申请表.doc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务办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