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0】2 号)的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团省委研究决定,今年继续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我校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日制三、四年级本科生和班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本科各班级(研究生各学科点)推荐2名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我院差额评选出2名(不区分省三好和优干),原则上优先非毕业年级;
省级“先进班集体”各班级可申报,每学院差额推荐1个,再由学校差额评选。
三、推荐标准
1.省“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省“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除了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省“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推荐时要坚持按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省“三好学生”应至少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研究生申报应至少一次获得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省“优秀学生干部”应在推荐省“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基础上,从现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至少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奖学金”(不含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应至少一次获得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省“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四、推荐程序
1.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和各职能部门党政领导下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院和职能部门党团组织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团支部、班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积极主动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请填写各类申请表(附件1、附件2),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和篇幅,个人事迹另附,支撑材料由打包放在一个文件夹中。
3.请各班级将推荐的候选人汇总表、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于2020年4月21日上午18:00之前报林延胜老师处,其中汇总表(附件3)需附班主任(研究生学科点长)同意微信截图,电子版以“班级+省优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林延胜老师邮箱(lysh@njau.edu.cn)。
4.学校将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厅。
附件:
1.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 2020年省优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 年4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