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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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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20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8     访问次数:

     


    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02 号)的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团省委研究决定,今年继续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我校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日制三、四年级本科生和班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本科各班级(研究生各学科点)推荐2名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我院差额评选出2名(不区分省三好和优干),原则上优先非毕业年级;

    省级先进班集体各班级可申报,每学院差额推荐1个,再由学校差额评选。


    三、推荐标准

    1.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除了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推荐时要坚持按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省三好学生应至少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研究生申报应至少一次获得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省优秀学生干部应在推荐省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基础上,从现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至少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奖学金(不含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应至少一次获得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省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四、推荐程序

    1.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和各职能部门党政领导下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院和职能部门党团组织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团支部、班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积极主动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请填写各类申请表(附件1、附件2),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格式和篇幅,个人事迹另附,支撑材料由打包放在一个文件夹中。

    3.请各班级将推荐的候选人汇总表、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于2020年4月21日上午18:00之前报林延胜老师处,其中汇总表(附件3)需附班主任(研究生学科点长)同意微信截图,电子版以班级+省优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林延胜老师邮箱(lysh@njau.edu.cn)。

    4.学校将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厅。

     

    附件:

    1.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 2020年省优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 年4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