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4     访问次数: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17〕498号)的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将全面实行申请审核制。

    申请审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审核、学院复核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学科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确定审核名单,审核小组组织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核准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审核小组。审核小组依据申请材料并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以确定参加复核人员名单,组织对复核人员的审核以决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拟录取人员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学院博士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学科点负责人及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二)材料审核小组

    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工作。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学科秘书组成。

    (三)综合审核小组

    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招生复核工作。综合审核小组至少由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来自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要求

    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二)学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鉴于科学技术史学科文理交叉的性质及学校学科特色,具有历史学和农业技术学科背景的申请者将优先考虑,学科专业跨度太大不具备从事科技史研究基础的申请者以及非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予招录。

    (三)英语能力要求

      1.需提供近五年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包括:TOEFL(65分)、雅思A类(5分)、CET-4(450分)、CET-6(420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WSK(PETS 5)(笔试:5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2.如果获得硕士学位不超过3年(2015年1月1日之后)但上述证书已经过期,或者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所申请专业的SCI或SSCI收录的英语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研究论文,可以申请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英语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四)研究能力与科研素质要求

    1.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

    2.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研究论文的优先考虑。

    (五)健康状况要求

    健康状况符合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参照当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8:00至2017年12月29日17:00,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并按招生简章相应规定缴纳报名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二)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网报结束后,申请人请及时在网上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此阶段不必邮寄纸质材料),内容如下: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

     3.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4.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5.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6.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和摘要(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申请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注意事项:

     1.博士报名电子材料的提交是博士报名审核的重要环节,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材料后提交,所有附件格式不限。

     2.建议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在读证明”、“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项。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料。

     5.请将以上电子材料压缩为RAR或ZIP压缩包后上传。

    (三)初选

    按时提交相应材料的申请人,通过材料审核后,进入初选环节,考察申请人的综合能力与培养潜力。初选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

    1导师推荐

    由申请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与申请人进行充分交流,了解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博士生导师根据交流获得的信息,决定是否向审核小组推荐申请人进入下一步审核环节。

    2材料审核小组审核

    (1)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形式与申请人进行进一步交流,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培养潜质、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察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公布之日起 3 日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3.英语入学考试

      英语水平没达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但符合上述参加学校英语统一考试条件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

       4.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进入复核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时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

      (7)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原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   

    (四)复核

    学院成立的综合审核小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面试复核,全面审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

    复核总成绩由四个部分组成:英语、科技史、农业史、综合面试成绩,每部分成绩满分为100分。

    (1)英语:对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再进行笔试,成绩由前述证书考试成绩、面试情况综合评定。

    (2)科技史、农业史:以专业知识考查的形式,通过笔试方式进行考核。

    (3)综合能力面试:由综合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面试,包括申请者个人陈述(含个人简历与科研成果、研修计划等,采用 PPT 形式)和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潜力等)。每位面试专家按百分制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

    复核成绩总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四个组成部分的权重分别是:英语成绩占10%,科技史成绩占20%,农业史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

    面试工作公开进行。综合审核时,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审核小组根据面试复核成绩和导师当年的招生指标对申请人进行择优录取,确定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六)研究生院审批

    依照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即取消其攻读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有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3)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未毕业。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四、监督机制

    学院党委成立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请人和研究生导师等的质疑、投诉和建议等。

    五、时间安排

    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2017年11月

      网上报名:2017年11月22日-12月29日

      初审:2018年1-3月

      复核、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018年3-4月

      提交拟录取名单:2018年4月

      研究生院审批: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六、其他

    (一)对申请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及“与科研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的考生选拔,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并兼顾专项计划的特殊性。

    (二)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10%(以一线教学科研人员为主)。高校专任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均在此比例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同时在复核阶段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三)考生需参加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复核时间决定)。

    (四)本通知自2018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相关附件均在报名系统或者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