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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SRT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04     访问次数:


大学生科研训练SRT计划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组成部分,是进行科研训练、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措施。为促进SRT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项目管理,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学院对“SRT计划”项目规定如下

一、项目立项

1、项目选题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相关,项目组成员3-5人;

2、项目研究期限一年,公布批准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放弃研究

3、每位指导教师当年度在学院新增指导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项。

4、国家级、省级项目导师,原则上由副教授职称以上老师担任。

5.国家级、省级项目主持人,原则上绩点排名在自己专业的前20%。

二、项目管理

1、学院根据项目进程组织安排SRT计划系列学术讲座,对学生的选题申报、学校和学院验收评价的标准、申请书的撰写、调研计划制定、数据整理分析、中期汇报的开展、论文撰写、结题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指导。

2、加强过程管理,强调科研记录本记录科研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尽可能地详细记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前检查各项目组提交的科研材料的规范性。

三、项目中期检查

1、项目组必须按期接受中期检查,检查内容执行学校相关要求;

2、不按期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四、项目结题验收

1、项目组按期接受结题验收

2、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验收除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外,原则上须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鼓励校级项目公开发表论文

3、不按期接受结题验收或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经延期修改后仍未通过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五、项目成果与经费管理

1、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发表的论文必须标注“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SRT)计划项目基金资助”字样,且学生为第一作者

2、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产生的研究费用,从项目经费中支出,由导师授权学生报账。校级立项不资助项目产生的研究费用,由学院按实际情况报销不超过壹仟元。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