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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访问次数:

全体人文学院学生:

为表彰 2019 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 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以及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 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服 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发展,校团委决定在 2020 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共青团工作项目创新奖”、“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战‘疫’先锋”七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教工。

三、 名额分配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 5 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全校评选 10 个;“共青团工作项目创新奖”全校评选 5-6个;“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见附件 1,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书记原则上自动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指标。

2.青年教工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均不超过 1 名,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最终选出 8 名“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表彰。

3.青年教工或学生申报“青年战‘疫’先锋”,由二级团组推荐,各二级团组织推荐人数不超过 1 名。

四、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能认真贯彻《南京农业大学学院团委工作条例》(南农大团字[201338 号);学院党政

领导重视,团组织机构健全,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建设、团员推优、评优评奖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能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政治教育、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在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开展活动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年度内无重大事故发生。

2.“共青团工作项目创新奖”评选标准:学院团委立足自身实际,结合特色优势,在工作内容、路径载体、方法模式、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形成的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推广复制的项目工作。能体现改革创新要求,符合以青年为本、为青年服务的导向,顺应推进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方向;所覆盖的团员青年对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普遍认可。

3.“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4.“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条件的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支部发展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品牌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 13 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 A 等。

6.“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 28 周岁,入团年龄满 13 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 等。

7.“青年战‘疫’先锋”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积极投身阻击疫情重大政治任务的青年师生。

五、评选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 “共青团工作项目创新奖”评选程序:经学院团委申报,所在单位党委同意,报校团委后组织答辩评审。同等条件下,”五四红旗团委“优先考虑年度考核排名靠前者。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青年战‘疫’先锋”评选程

序:“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答辩评审;“青年战‘疫’先锋”由二级团

组织推荐,推荐名单由二级团组织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程序:各二级团组织根据“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组织团支

部和全体团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二级团组织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4.青年教工申报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程序:经二级团组织推荐,将申请材料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人选;要将评选表彰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引导的重要手段,形成正确导向,调动和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 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3.请于 4 20 17:00 前将相关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 2 份)及“2019 年度五四表彰申报汇总名单”(1 份)纸质盖章材

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以“**学院2019 年度五四表彰材料汇总”命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王誉茜

联系电话:025-8439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