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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军

发布时间:2016/09/24 访问次数:

姓       名:孙永军职       称:副教授
毕业院校:南京师范大学最高学位:博士
从事专业:法学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农村法制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unyongjun@njau.edu.cn

社会职务:


论文著述:

1.孙永军:《论非讼法理在小额诉讼程序中的适用》,《天津法学》2015年第1期。

2.孙永军,罗良:《江苏农业立法的回顾与展望》,《农业现代化研究》2015年第3期。

3.孙永军,李杰瑜:《卓越农业法律人才培养探析》,《中国农业教育》2015年第5期。

4.孙永军,付坚强:《刍议法学专业实践的新场域》,《中国农业教育》2014年第6期。

5.孙永军:《论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适用的限度》,《行政与法》2014年第10期。

6.孙永军:《论非讼法理在家事诉讼中的适用》,《青海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

7.孙永军:《论非讼法理在公司诉讼中的适用》,《法学论坛》2014年第4期。

8.孙永军:《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第三人”的定位》,《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9.孙永军:《诉讼事件非讼化新探》,《现代法学》2014年第1期。

10.孙永军:《论公益诉讼中非讼法理的适用》,《内蒙古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11.孙永军,丁海荣:《论民事诉讼中“弱者”的保护》,《金陵法律评论》2013年第2期。

12.柴芳墨,孙永军:《论基层政府侵害农民宅基地行为的规制》,《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孙永军为通讯作者)

13.孙永军,李抗抗:《基层政府侵害农民宅基地权利的原因分析》,《理论导刊》2012年第5期。

14.孙永军,李抗抗:《论农村宅基地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公民与法》2012年第8期。

15.孙永军,付坚强:《论农村宅基地取得纠纷的表现、原因及处理》,《中国土地科学》2012年第12期。

16.孙永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标准科学》2012年第3期。

17.孙永军,王东风:《“合意-判定”型调解程序结构合理性之证成—兼论法院调解诉讼化倾向的改革思路》,《内蒙古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18.孙永军:《人民调解在农村纠纷解决中的功能分析——基于安徽省巢湖市的实证研究》,《西部法学评论》2011年第5期。

19.孙永军:《民事诉讼“危机司法”的方式》,《社会科学论坛》2010年第22期。

20.孙永军:《论法官心证公开的构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21.孙永军:《法学本科教育中的“理论联系实际”辨析》,《教育评论》2009年第4期。

22.孙永军,王东风:《程序公正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天中学刊》2009年第3期。

23.孙永军:《诉讼事件非讼化:含义、法理基础与界限》,《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24.孙永军:《协同主义的追问与我国民事诉讼的未来》,《河北法学》2009年第3期。

25.孙永军,罗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困难的救济》,《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26.孙永军:《论诉讼事件非讼化在我国的展开》,《内蒙古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27.孙永军:《从政府律师到社会公益律师》,《唯实》2008年第7期。

28.孙永军《我国司法解散中若干程序问题的思考》,《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29.孙永军:《公司司法解散中诉的合并的理解与适用》,《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

30.孙永军:《我国政府律师的构造缺陷及克服》,《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31.孙永军:《处于表达与实践严重背离中的人民调解》,《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32.孙永军:《从公共政策到诉讼的公共利益保护》,《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33.孙永军,王东风:《民事诉讼协同论——存在,还是虚幻》,《天中学刊》2005年第4期。

3.孙永军:《法院调解改革新论》,《贵州警官职业学校学报》2005年第6期。

35.孙永军:《从公共政策到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共利益保护》,《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36.李广辉,孙永军:《经济全球化下我国民族工业的法律保护》,《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37.孙永军:《民事诉讼模式与法官的释明权》,《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

38.李广辉,孙永军:《公益诉讼法理与传统民事诉讼法理的冲突及平衡》,《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39.李广辉,孙永军:《关于大调解的法理思考》,《汕头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40.孙永军,张敬思《执行程序中举证责任辨析》,《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41.章武生,孙永军:《论再审程序之重构》

科研项目:

1. 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农业生态补贴政策对江苏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研究”(15SYC-038),主持

2. 中国农学会教育教学类第四批科研课题“卓越农业法律人才培养研究”(PCE1411),主持

3.民盟江苏省委2014年中重点调研课题“加强江苏农业生态补贴的对策研究”,主持

4. 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重点课题“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江苏农业立法研究”(13QC-136),主持

5.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公益诉讼研究”(SK05016),主持

6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我给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农业遗传资源权的研究”(SFH2011B14),参与

7.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民事诉讼法修订中当事人诉权保障研究”,主持

8.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非讼法理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适用研究”(12FXB010),主持

9.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农村土地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研究” (2010SJD820019,主持

10.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项目“网络舆论对刑事司法过程的影响”(SFH2011D02),参与

11.司法部研究项目“非讼程序研究”(04SFB5011),参与

12.安徽省司法厅重点调研项目“人民调解在农村矛盾纠纷解决中的功能发挥”,主持

13.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司法信息公开研究”,主持

14.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司法公信力研究” (CLS(2013)A08),参与

1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家事诉讼立法研究”(13BFX080),参与

荣誉奖励:

第二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14)

宪法与法理学研究优秀论文二等奖(2011年,江苏省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优秀论文二等奖(2011年,江苏省法学会)

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2015,江苏省法学会)

万国鼎青年学术奖(2009年,人文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优秀个人(2009年,南京农业大学)

康瑞奖学金(2009年,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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